**担任宝岛领导人后,民进党当局就开始公开推行种种“岛独”运动,加快实行“去华夏化”2003年夏天,**当局公开推出了“岛独时间表”:即2004年夏完成“公投法”入宪,2005年春开始“修宪”或“制宪”2006年“催生一部为宝岛量身定制的新宪法”2008年宣布成立一个新国家,完成“岛独”梦想。
这一咄咄逼人的“岛独时间表”表明“岛独”势力是企图以“宪法”和“法律”形式改变大陆和宝岛同属一个华夏的现状,谋求“法理岛独”这是对“一个华夏”原则肆无忌惮的挑衅,威胁着华夏的领土完整和亚太地区的繁荣与稳定。
在这一情况下,华夏政fǔ决定制订《反分裂国家法》,以遏止“岛独”分子将宝岛从祖国分裂出去的野心。2004年12月29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该法草案的审议,2005年3月8日,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始审议该法草案。
很明显,这是一部反对“岛独”、捍卫华夏领土完整的法律,它代表台海两岸民众的根本利益,但对“岛独”分子却有着巨大的震慑力。可以说,《反分裂国家法》是大陆长期以来对台方针政策的法律化,让“岛独”势力有一种被扼住喉咙的感觉。
因此,**当局一开始就大肆渲染反分裂法“将恶化两岸关系”、是“红色恐怖法”云云,但岛内民众并没有因此而被迷惑,相反,2004年底以来,两岸的民间交流比以往更频繁。
随着反分裂法正式出台日期的临近,宝岛当局更感到恐慌。3月1日“行政院长”谢长廷发表声明,攻击大陆“缺乏智慧”“将破坏两岸未来共生基础”“陆委会”攻击《反分裂国家法》是“制造红色恐怖”“陆委会主委”吴钊燮则借《反分裂国家法》恐吓台商:立法后“大陆百万台商如果被认定支持‘华夏民国’,或许会因触犯《反分裂国家法》而面临牢狱之灾”
3月4日,宝岛“立法院”各党团公布了一份决议文。决议文称“华夏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”《反分裂国家法》若违背宝岛人民的权益,必将引起强烈反弹。民进党“立院党团干事长”赖清德威胁称,宝岛有可能制定“反并吞法”等进行反制。“宝岛团结联盟立院党团”要求**“立即启动‘防御性公投’”否则他们将“让民众公投反制反分裂法”
3月6日,民进党也在岛北举行“誓师大会”并邀请李登辉和“宝岛团结联盟”的要人参加,一同狂喊“捍卫宝岛,反对并吞”
除了试图煽动宝岛民众,**当局更期望外国势力干预。去年底以来,宝岛当局多次派人前往美国游说,位于华盛顿的宝岛主要游说团体也“拜访”一些美国议员,鼓动其攻击反分裂法。
但令**当局失望的是,这些游说没有得到任何“理解”宝岛当局最倚重的美国也很“安静”美国政务院发言人在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,也只是重申“标准答案”:美国“希望两岸重启对话,不希望看到任何一方单方面改变现状”
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始审议《反分裂国家法》后,国外媒体纷纷发表评论,认为《反分裂国家法》“软硬两手”制“岛独”同时也警告其它国家在宝岛问题上不要插手。
美联社报道说,华夏公布了《反分裂国家法》。这部新法既没有提出新条件,也没有发出新威胁。
英国路透社报道说,这项法案呼吁就结束两岸敌对状况进行协商和谈判,为最终实现和平统一规划了两岸的未来关系。
日本时事社报道说,《反分裂国家法》的基础是国家主席顾挽澜4日提出的“四点意见”即在“一个华夏”的原则下通过和平统一解决宝岛问题。这次《反分裂国家法》制定的目的是华夏要以软硬兼施手法遏制“岛独”势力。
荷兰国际新闻电视台驻京记者玛莱雅说:“华夏大陆对宝岛的政策过去50多年来一直是和平统一,并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武力。只要承认一个华夏,其他什么都好商量。这部法律再次肯定了大陆对台的一贯政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