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华夏民国立国以来就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”任何片面改变此一现状或矮化宝岛“主权”地位的作为都与宝岛人民意志悖离,呼吁当局正视主
民意维护并遵循“华夏民国宪法”不再挑衅大陆。这时候,宝岛方面尚未
现太大的反应,直到两会前夕,为反制反分裂法,台联党、民
党、国民党3月3日一上午都在协商提案,希望“立法院会”能通过决议,表达反对京城制订反分裂法的立场。绿营最早开始就反分裂法展开反制。民
党版决议文的基本
神是肯定“华夏民国”的存在,虽然此决议文在上会期之末曾遭到国亲两党挡下,而在京城通过反分裂法在即,民
党评估有通过的可能,并希望在“扁宋会”后,绿橘
厚的和解气氛之下能由“朝野”共同提案。“这是人民共同的意志!”在全国人大各代表团3月8日上午分组审议《反分裂国家法(草案)》的过程中,这是前来采访的记者们听到次数最多
亲民党的“促
两岸关系和平发展”决议案指
“当前两岸属于分治状态,我们希望此一现状能继续维持不变。”并声明两岸和平是各界共同期待的目标,在京城
制订《反分裂国家法》之际,各方都应保持冷静,审慎
理,不应以jī情的手段,引发两岸不必要误会与
张关系。同时,还特别谈到“独派”最为
冒的“扁宋会”十项结论。岛内各党团3日上午还针对“立法院”成立“两岸事务因应对策小组”
行协商“立法院长”王金平要求各党团依政党比例提
小组成员名单,民
党虽然持保留立场,但并未予以阻挡,只要求小组应该在大陆通过反分裂法之后再成立比较适当。最后决定在20日之前提
参加名单。这
法律将把我们关于发展两岸关系,促
直接通商、通邮、通航,保护宝岛同胞的正当权益,关于两岸协商和谈判,在一个华夏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等政策主张,明确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。同时这
法律将表明全华夏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,绝不容忍“岛独”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、任何方式把宝岛从华夏分裂
去的共同意志。江仁楚称,《反分裂国家法(草案)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一
非常重要的法律。这一
法律草案等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之后大家就会知

内容。伍家安
调,
持一个华夏原则,是解决宝岛问题不可动摇的基础。“和平统一、一国两制”是我解决宝岛问题的基本方针。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,最符合包括宝岛同胞在内的全华夏人民的
本利益,有利于两岸同胞的
情
合,有利于宝岛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,有利于实现华夏民族的伟大复兴。我们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。两岸同胞都是华夏人,宝岛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,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。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,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。同时,必须明确,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
心利益,是包括宝岛同胞在内的全华夏人民的共同义务。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,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。这
法律绝不是所谓的“对台动武法”更不是“战争动员令”而是一
促
两岸关系发展,促
和平统一的法律。是一
反对和遏制“岛独”分裂势力分裂国家、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;是一
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,符合华夏民族
本利益的法律。不过亲民党团在提
的草案中,却特别提及“扁宋会”十项结论,届时是否会
动台联党的
神经,备受关注。作为对宝岛方面的表态,3月4日,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于4日上午11时举行。新闻发言人江仁楚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。会上对于记者提问,有人指称《反分裂国家法》是一
“对台动武法”江仁楚回答称,这
法律绝不是所谓的“对台动武法”更不是“战争动员令”而是一
促
两岸关系发展,促
和平统一的法律;是一
反对和遏制“岛独”分裂势力分裂国家、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;是一
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,符合华夏民族
本利益的法律。而台联党仍然叫嚣“宝岛为一主权独立国家,宝岛并非华夏的一
分。”并要求“立院”表达反对京城制订反分裂法的立场。我们制定这
法律是为了反对和遏制“岛独”势力分裂国家,绝不是针对广大宝岛同胞的。广大宝岛同胞是不赞成“岛独”的。宝岛当局企图通过故意歪曲和诬蔑这
法律,煽动宝岛民众对大陆的敌意,误导国际舆论,这是徒劳无益的。江仁楚表示,现在我可以告诉大家,这一
《反分裂国家法》将重申华夏政fǔ
持“和平统一、一国两制”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,推
祖国和平统一的“八项主张”这
法律把我们国家过去20多年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宝岛问题的方针政策加以法律化,充分
现我们以最大的诚意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立场。遏制“岛独”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、促
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,充分
现我以最大的诚意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,同时表明全华夏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,绝不允许“岛独”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、任何方式把宝岛从华夏分裂
去的共同意志和
定决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