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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(4/5)

唯有在家里吃饭的时候,女儿才象个十七岁的孩子。

这顿饭,李老师和王老师吃得很不自在。他们刚到学校,就听说曹校长有个女儿,在陶园中学教书,人长得十分漂亮。真是百闻不如一见。今天看到的,是一个自然、真实,当然更是美丽的朝霞。他们俩个是从县城里来,多少也见识了几个美女。可在他们的记忆中,却没有能象朝霞这样美得让人心服口服的。如果要用词语来形容他们眼中的朝霞,任何词语都是苍白无力的。

从此以后,李老师和王老师,就多了一件心事――思念。

王自富和李全升是同班同学,平时的关系没说的。两人一起从县城分到陶园,都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。但是,自从在朝霞家吃了那顿晚饭后,两人都觉察到了对方的微妙的变化。一起谈论的时候少了,就是谈到一个话题,也不象以前那样坦诚,彼此总有些遮掩。最关键的是,他们都很关注朝霞的行踪。只要朝霞在家,他俩总会出现在她家门口。王自富天生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。一见了朝霞,总有讲不完的奇闻怪事。而李全升一句也插不上。他也不是随便认输的人。他记得妈妈说过一句话:“男孩子找媳妇,只要仗母娘喜欢,就有希望了。”于是,他另辟蹊径,有事没事,围着朝霞的妈妈转。她妈妈姓杨,于是,他就杨阿姨杨阿姨的叫开了。

王自富正对朝霞吹得天花乱坠的时候,朝霞的妈妈提着一大桶衣服,从屋里走出来,准备下河去洗。站在旁边的李全升快步上前,一手抢过桶,说:“杨阿姨,我帮你。”不容杨阿姨推辞,李全升已经提着桶跑远了。

从此以后,只要杨阿姨有什么重活要干,譬如买米、打油什么的,李全升总是固执地揽过来。有时,连朝霞的妈妈都不好意思。看着李全升一副好身体,还有麻利的手脚,朝霞的妈妈真还有点喜欢他了。她觉得像李全升这样的,要知识有知识,要身体有身体,基本具备了佳婿的条件了。

王自富见李全升忙碌的身影,常出现在朝霞家里,他也加紧了对朝霞的攻势。他不但嘴上生烟,而且笔下也生花。他隔三叉五的,总要为朝霞创作几首小诗,亲自交到朝霞的手中。可这些诗,朝霞却读不出一点诗意来,她反而觉得好笑。特别是那首《致朝霞》,让她忍俊不禁。很明显,那是模仿有个诗人的诗写的。朝霞读了一遍,还能记得其中的一句:“我如果爱你/决不做摇尾乞怜的哈巴狗/只是得到你的同情和怜悯/我如果爱你/我要做那高枝上的黄鹂/为你唱出动听的歌谣。”

朝霞读完诗,找不到一点感觉。她在想,是不是自己缺少欣赏能力。

好不容易盼到星期天,朝霞想好好轻松一下。她还不习惯把弦绷得太紧。紧紧张张地上一周课,她真的觉得好累。她没别的要求,只想好好睡个懒觉。平时,早上天不亮,就要往学校赶,风风火火的,就是一整天,连午睡都没有。

快九点了,朝霞还在蒙头大睡。妈妈担心她饿了,做好了早餐,叫了她几次。朝霞很不情愿地起来了,蹲在大门口漱口。

王自富很快冒了出来,好象早等在一旁似的。他无声无息地站在朝霞的前面,默默地专注地看着朝霞。

朝霞洗完,站起身来,朝他笑一笑,转身进屋里了。王自富跟了进来,笑着向屋里的人招呼,然后,很随和地坐下了。

朝霞吃妈妈准备好的早餐,不去看王自富。王自富和朝霞的爸爸曹校长聊了起来。

朝霞要的轻松不是这样的,她觉得王自富在,有些别扭。正好,妈妈要下河洗衣服。朝霞抢过妈妈手中的大桶,高兴地说:“妈妈,我去。”

“这么多,你不行。”妈妈很不放心。

这时,该想到的人来了。是李全升。他总是来得很巧。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候,他才能显示他的优势。他从朝霞手中抢过桶,一声不吭地下河去了。

朝霞没趣地回到屋里,见王自富和她爸爸聊得还投入,就又回到卧室,重新躺下。这个星期天没劲。

“朝霞,来客人了。倒茶。”朝霞听见爸爸在叫她。

朝霞走出来,爸爸指着坐在王自富身边的人,介绍道:“这是钟亮。我的学生。现在有出息了。快去倒茶来。”

朝霞递过茶,顺便看了那人,穿黑色的西装,打着鲜红的领带。朝霞想笑。那人也冲着朝霞不转眼地看。

“你怎么这样客气,还拿东西。来玩就是了。”朝霞爸爸客气地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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