茶碗和一对坐垫,可以推断是主客两人所用。所以,来客是一个人。然而,象渡边菊这种老太太,在待客时,自己会坐那只特意备下的坐垫吗?一般说来,往往会用自己常坐的那块坐垫,甚至不用坐垫坐在榻榻米上,而让来客坐在垫子上。这么看来,来客不一定是一个人,更有可能是两个人。大冢钦三对此还存有疑问。
被告在陈述中这么说:
我到渡边菊家,见大门敞开,里面的拉门关着,屋内有灯光。我以为阿菊婆还没睡下,正在等我,觉得过意不去,就叫了两三声:“晚上好。”但没听见有动静。我想阿菊婆年纪大了,也许正在打盹儿吧,于是,把拉门扯开,见左边八叠那间屋门拉开着。到门口一瞧,只见渡边菊躺在衣柜边仰天睡着了。我想她果真是睡着了,喊了几声,不见她醒来。瞧见火盆上的铁壶歪斜着,开水都溢出来,榻榻米上满是洒落的灰。
渡边菊的脸上也淌满血。我才知道出了事,心想得赶快报警。这时,我才明白原来阿菊婆躺倒在地一动不动是被人杀死了。
警察一来搜查,我的那张借据就会公布于众,大冢都会知道我借高利贷这件事。这样,无论在学校、家长会还是社会上,我都没脸见人了。心里一下子起了个念头:快乘机拿走我的那张借据!
我就脱了鞋跨进房间…
但是,被告明明知道渡边菊己被害身亡,竟然会为偷借掘撬开衣柜,若无其事地逃回家中,这是极不正常的举动。然而,被告柳田正夫是位受到学生的信赖、在学校和家长会中得到好评的正派青年教师。他从渡边菊处借了高利贷无法偿还,渡边菊又常常守候在路边当面催讨,破口骂人,使柳田苦恼不堪。对柳田这么个老实正派而又谨小慎微的人来说,准有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痛苦,不是该从这种心理状态去分析他的行为吗?当他见到渡边菊的尸体时,恐怕在他的脑子里一味想警察一来,自己借高利贷的事就会公开的可怕后果。就是说,他窃走借据并不一定有赖债的意思,而是想隐瞒借高利贷这件事。柳田正夫不堪忍受渡边菊催讨欠款,纠缠不休,所以一心想取走借据。柳田的这个动机是不可否认的。因为让警察知道一个小学教员借高利贷到期不还,传到社会上,没有比这更为羞耻和可怕的了。如果这么来分析他的心理状态的话,那么,柳田发现尸体在惊愕之余,还会走近尸体从衣柜里取走自己那张借据,这个举动不能说是不合情理的反常行为吧。柳田正夫的供词开始否认杀人,后来又承认,到审决时又翻供。为什么他要承认杀人罪呢?看来是该怀疑这供词的可靠性。
大冢钦三知道承接此案的指定律师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疑点,要有怀疑也一定会在记录上流露出来。然而,他看了当时律师的辩护要点,对以上大量疑点竟一字未提。柳田正夫在警署拒不供认杀人罪,过后不久,在第九次审讯报告中记录了他对杀人罪的供词。他供认道:
以往我否认自己杀害渡边菊,说她是被别人所杀。在警方的充分调查下,今天我陈述的是真正的事实:杀害渡边菊的是我,这是真的。
他对犯罪过程是这么说的:我进大门时见有根樫木的顶门棍竖在那儿,我心想把它当作凶器倒也称手,所以把它带进房里。渡边菊见我来了,说声欢迎,就跪起身到火盆边为我沏茶,我乘机用双手握棍朝阿菊头上狠命打去。然而,早就藏有杀机的人即使对这里的情况很熟悉,难道会用被害者家顶门用的那根樫木棍吗?一般说来,蓄意杀人者会早点备下凶器。这案件按检察官的看法并不是偶发的,而是“有计划”的作案,那么,柳田正夫用被害者家里的东西作为凶器行凶是反常的,并且难以自圆其说。
在第九次审讯报告中还记录这样的供词:
…阿菊立即仰翻在地。我见她拚命挣扎起身,想朝我猛扑过来,我右手握棍随即朝阿菊的前额和脸上揍去,阿菊发出异样的叫声仰面倒下,再也不能动弹了。
这是极为含糊的供词。如果是凶手的话,至少会供述得更正确,细节也会更加具体些。恐怕柳田正夫是没法把当时杀人的过程说得更正确吧。因为想起报纸、杂志上报道过渡边菊为面部受伤,就作了“殴击了面部”这样的供认。警方也发觉这里的疑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