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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九章正义之声(2/4)

当然,我很遗憾,真正的现场被破坏了,這位伟大的女也因此陷绝境。”

而這样一伟大的,竟被公诉方说成了‘杀人动机’!我很不明白,這个结论从何而来,先是激愤杀人,再伪造对自己不利的现场,最后冷静报案,请注意,是报案,不是自首,這一警方的电话记录可以证明,這心理说得通吗?被告既然已经伪造了现场,嘛不掉手枪上的指纹,如果被告想死,枪里还有四颗弹,她对自己的脑袋再开一枪不就成了!难非要到法上丢人现,再被枪毙?

鸦雀无声,公诉人和法官们都面面相觑,还好才婧婕对肖石笑了一下,算是给他一个回答,尽他并不需要回答。

“公诉方没有异议,提请证人。”才婧婕也很无

那么什么情形下可以成立呢?也有两,一是两个被害人正在实施通,被告来了,但两个被害人睡着了,而且是在通的状态下睡着了。于是被告从容地拿手枪,抵到周喜良上开了一枪,然后再退开一段距离击毙梅芳芳;或者先在一段距离外击毙梅芳芳,再抵到被害人上开了一枪。嗯,无论行打死哪一个,另一个还不能醒过来;

二、两个被害人正在实施通,被告来了,周喜良尚未来得及躲避就被撞破或发现。被告失去理智之下去抢夺上的枪。我想请问公诉方,您认为這情况下,从警多年的周喜良所长会不会任由被告拿起,打开枪,再手枪,最后打开枪保险,抵到被害人的上开枪?這一情形,当然也不会成立。

“我说完了。”肖石打量了他一,从容坐下,法寂静无声,象中夜的街,很多人心内很沉重,也很惭愧,在這个法律的圣堂里,法律被堂而皇之的着。

“下面,我对被告伪造现场行必要的解释。被告的丈夫,也就是被害人周喜良,曾被不法分陷害,被迫离开他所钟的警队两年之久,半年前才得以澄清。且不说這件事对被被人周喜良的伤害有多,作为丈夫的妻,她所的伤害也是难以想像的!

肖石有些激动,冷冷环顾了一下法,沉声:“综合上述,本案的证据完全经不起推敲,动机本是无中生有,只不过是因为某些无形的压力,让各位资国家公务人员,把這个漏的案推上了法,让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女冤受屈。”

二是两个被害人正在实施通,被告来了,两个被害人过于集中力,都没发现,或没看见,仍在继续通行为,呵呵,或许被告在那一时刻是透明的,所以她拿枪,以不同的方式击杀两人。请问尊敬的公诉人,以上两情形理论上可以成立,但是否行的通呢?”

肖石说得有些过了,钟伟祥双一瞪,忙喝:”辩护人,這里是法,请注意你的情绪和语言!”

“公诉方?”

肖石对她展一个灿烂的微笑,示意她继续听下去。

几女都带着激动和欣喜的光观看着,常妹最兴奋。看着人滔滔不绝,尽情挥洒,小女人都要痴迷了,偶尔清醒的时候,会向李文东投以憎恨的目光,或对凌月如等飘去酸溜溜的神,不过凌月如等显然没把心思放在她上。

一、两个被害人正在实施通,被告来了,门外传来声音,通的两个人会怎么样呢?正常的逻辑是被告的丈夫周喜良迅速抱起所有的衣,躲到衣橱或床下。所有的衣服当然包括挂枪的外,既然這样,被告从何拿到手枪,如何实施所谓的失去理智而杀人?此一情形不能成立。

据弹检查,被害人周喜良所中的一枪,是在距离很近的位置击中左太的说,应该是手枪抵在太附近开的枪;而梅芳芳则在是一段距离外开的枪,我们假设通一说成立,被告人是真凶,让我们看看会有哪些情形。

再说现场的指纹和痕迹。现成是伪造的,没错,的确是伪造的。案发现场曾是被告的家,也可以说就是她的家。被告每周至少要打扫一到两次,现场有被告的指纹是完全正常的。可现场却只有被告一个人的指纹和痕迹,其他人的呢?被害人的呢?被告有必要抹掉其他人的指纹吗?這个事实充分说明了一个问题,被告到达现场之前,现场已经被伪造了,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凶手,换句话说,在警方到达的时候,现场被两次伪造了,如果说被告的行为也算是一伪造。”

一片沉寂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被告人上,她没有哭泣,没有泪,只是静静地望着远的窗外,或许,她在怀念着死去的丈夫。

肖石向李文东望了一,李文东居然笑了一下。肖石厌恶地别过,继续陈述:“现场虽然被破坏了,但遗留的痕迹仍然可以证明被告的清白。

肖石的结论又在法引起了一阵议论声。萧远山等人微笑颔首,李文东面无表情,但很平静。他相信肖石早晚能找到那个罪证,但不相信会很快找到,否则也不会拖到现在。没有实证,说得天附也是徒劳。

当看到丈夫惨死,又被伪造成通的现场,她不想丈夫再受伤害,临死前还要背上不的罪名,她为两位被害人穿上衣服鞋,不错,从技术上说,這是伪造现场,但這更是一伟大的,难我们不应该理解吗?

“最后,我再谈谈公诉方所谓的杀人动机,前面已经说了,现场曾被两次伪造,换句话说,由于被告给两位被害人穿上衣服,通的现场已经不存在了,那么我请问,公诉方所谓因见到丈夫通而激愤杀人的结论从何得?从被告的供中吗?被告的供说她没杀人,是无辜的,你们怎么不信?”

九婧婕检查官凝眉思索了一下,远远地对肖石摇了摇

,所以,公诉方的一号证据只能证明被告拿起或移动过這把手枪,不能证明开过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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