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偶无已行者,并令长贰、郎官据法施行,若于法窒碍而偶有已行之例,并不得引用。”从之。
丁丑,帝谓宰执曰:“秋季在近,狱案有稽缓者,可择数事议行遣。今州郡职事,弛慢不一,难为一例,须知宽猛相济,政是以和。前此岳霖降官印榜,行下已久,诲尔谆谆,听我藐藐,岂可不明赏罚!使赏罚不明,朝夕谆谆,无益也。”是日,诸路监司、帅臣以所部郡守考察臧否上,惟浙东未具闻,帝曰:“近来废弛事多,须当惩戒,帅臣郑丙、提举勾昌泰各降一官。”
秋,七月,壬午朔,金赐太子谥曰宣孝。
癸未,臣僚言:“淮上州军,逐处皆有桩管米斛,健康、镇江大军屯驻,又有总司钱粮。惟太平州、采石镇沿江要害去处,去岁民间艰食,州郡必无储备,闻淮上去秋成熟,淮人多有载米入浙中出粜不行。今来秋成在近,望先支降本钱付总领所,及时和籴。”诏:“赵汝谊于健康务场见桩管会子,委官就采石仓措置。”
诏罢荆门军浰河、武宁、黄泥税场,以前知军陆洸言豪民买扑扰民故也。
壬寅,内藏库奏和州、无为军、常德府所欠分钱,乞再限一季起发。帝曰:“近日和州却以三千缗赂内侍求免。事觉,所免只五千缗,却用三千缗属托,谓何?”王淮等对曰:“其意以为可长久得免,故不惮一时之费。”帝曰:“守臣张士儋、张临、赵公颐,各展二年磨勘,更与展限半年,须管发纳数足。”
吏部言:“二广考试补摄官人,请依本部铨试出官指挥,将考校到合格人,以十分为率取五分。”从之。
先是广东提举韩璧言:“二广两荐之士,许试摄官,谓之‘试额’;二年再试,谓之‘待次’;累至三试,谓之‘正额’;然后就禄,或任盐税,或受簿尉,至有阙官之处,虽待次亦得以滥授。其试摄程度,大略如铨试之五场,自非杂犯,虽文辞鄙俚,亦在所录,侥幸太甚。请自今一如铨试法,下吏部勘当。”而有是请。
甲辰,罢常德府、复州税场,从提举赵善誉之请也。乙巳,罢江都、泰兴、山阳、天长、高邮税场,从提举赵不流之请也。帝曰:“此皆有益于民之事,日行一事,岁计则有馀矣。”
臣僚言:“窃见浙运耿秉,近因属邑版帐钱额太重,乞与属郡评议,将额重处量减,诏从其请。两浙版帐钱额之重,实与江西之月桩相似,二浙州郡亦自窘匮,就诸县之额太重者与之斟酌,县有毫厘之减,则民有毫厘之惠。若诸路得一贤转运使,则不待冠盖交驰,而裕民之说行矣。望出此疏付版曹,行之浙运,更令耿秉与诸郡守臣悉心讲究,次第行之,诸路得为楷式;更愿陛下不惜少裨版曹,以苏民力。”从之。
戊申,金主发好水川。
八月,甲寅,监察御史冷世光言:“监司岁出巡阅,吏卒诛求,所过骚然,一县之中,凡数百缗仅能应办,否即捃摭生事。请明诏诸路监司,今后巡阅,力革此弊,所用随行吏卒,各于州郡差拨,逐州交替。”从之。
丁巳,帝谕宰执,二广盐事当并为一司。王淮等曰:“外议,并司后恐广西漕既不预盐事,即无通融钱物,或至支吾不行。”帝曰:“如此,须更商量,盖天下事全在致思,思之须有策。穷则变,变则通,譬如弈棋,视之如无著,思之既久,著数自至。”
辛酉,诏:“提领封桩库所支降会子,付淮东、淮西、湖广总领所,并充今年和籴桩管米本钱支用。”
壬戌,诏:“封桩库支降会子,委浙西提举罗点和籴。”
乙丑,诏曰:“朕惟差役之法,为日盖久;近年以来,又创限田之令,可谓备矣。然州县奉行不公,豪贵兼并太甚,隐寄狭户,弊端益滋。一乡之中,上户之著役者无几,贫民下户,畏避弃鬻,至不敢蓄顷亩之产。莫若不计官民户,一例只以等第轮差,如此,则不惟贫富均一,且税籍之弊不革而自去。可令户部、给舍、台谏详议闻奏。”
丙寅,提举常平茶盐公事赵恐朝辞,帝曰:“盐事利害稍重,凡事可亲临,勿容官吏滋弊。至赃吏,不可不按。”
癸酉,知建康府钱良臣奏:“秋教按阅禁军,路钤、训武郎胡斌,恃酒无礼,望赐罢黜。”帝曰:“胡斌素多口,以旧在潜邸,故略假借,乃敢辄犯阶级,可降两官,放罢。”
甲戌,秦焴奏德安府巡检张革,慢弃本职,于公所詈前任守臣,乞罢黜。帝曰:“此风不可长。放罢轻典,更降两官。”
丙子,诏蠲会稽借贷官米。